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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评价提升“双高”治理成效
日期:2020-08-05 00:00:00  发布人:sgb  浏览量:557

    有什么样的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作为风向标,科学的评价是实现“双高计划”目标的关键环节,关乎全国高职院校未来的治理方向。

评价理念:更加注重立德树人

  立德树人的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高校只有抓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才能办好,才能办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这也为“双高计划”的评价指明了方向,即要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评价理念。

  无论是高水平学校还是高水平专业群,一定是基于人才培养的高水平,这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双高”评价中更加注重学生的认知和感受,重在评价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也就是学校是否能够提供学生满足个体发展以及适应社会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使“双高计划”的建设成效真正落到人才培养上。

评价重点:更加注重服务国家战略

  “双高计划”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和职业教育“下好一盘大棋”的重要支柱之一,已经进入到了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更为宏大的层面。

  粗略统计,197所“双高”建设单位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全面振兴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均有布局。因此,评价“双高”建设不能单纯地考量学校发展水平,更要将评价重点置于扎根中国大地,注重项目建设对推动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服务度,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支撑度,对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贡献度。

评价指标:更加注重发展效益

  现行的职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重视建设成效的总量和集成评价,标准清晰、程序简单、结果可比性强,但对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资源相对少的学校或专业群并不公平。

  “双高”建设的十项改革任务聚焦高职教育发展的若干核心领域,要在这些方面体现“双高”建设资源的配置效率,就要在评价指标设计上注重对学校发展潜力和趋势等成长性的评价,注重对学校、专业群建设投入产出比的评价。这样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或专业群亦可以通过更加高效的建设突显出“高水平”,实现公平较量甚至弯道超车。

评价方式:更加注重分类评价

  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在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的大方向下,“双高”建设就是要引导学校把自己的特色建出来。同类学校、同类专业群如何个性发展,目前尚难定论。但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第一轮建设周期结束后,这些学校和专业群放在同一个平台上,都应该有鲜明的辨识度。

  “双高”建设要引导专业群个性发展,就不能用一把尺子量所有学校,评价方式上应实行多维多层的分类评价,通过“专用”的尺子来衡量不同类型学校的建设模式与建设成果。这有利于建立适用于各类高校特色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也能避免因为趋同建设而导致的“千校一面”,更加有利于专业群在建设路径上体现差别化发展。

评价主体:更加注重多元参与

  尽管第三方评价正在逐渐成为政府治理职教的常态方法之一,可是目前职业教育领域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三方评价组织还很少。国家推行放管服以来,虽然形成了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但实践中仍有不少困难和障碍。令人期待的是,这个问题在立法层面已经即将有所突破。《职教法》修订草案中,明确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可以依法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开展评价、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管办评分离只是职能上的分离,不是职责上的剥离,管和办依旧要对教育质量负责任。因此,“双高”建设的第三方评价团队必须是具有官方授权的专业组织,以保障可靠性。在评价建设成效时,更要吸纳多元的评价主体,邀请政府智库、同行专家及行业、企业界人士、资深媒体人士对院校建设成效进行综合独立评价。同时,也不能忽略学生、家长、教师、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在建设成效评价中应有的作用,要开展针对这些利益相关方的满意度调查,以此提高建设成效评价的公信力,使评价结果更公正、更具代表性。

  (作者:杨剑静,系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本文系2020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现代治理视域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研究”〔20JDZD081〕的研究成果)

信息来源: 《光明日报》(2020年05月19日15版)